当前位置: 首页>>办事服务>>部门审批>>县煤炭局
煤矿企业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备案
2018年05月08日 04:10:00 来源:临县煤炭工业局

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清单表
煤矿企业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备案
受理部门 临县煤炭工业局 权利编号  
权利类型   服务对象 煤矿企业 法定时间   承诺期限  
办理主体   办件类型   咨询电话 0358-4423230 监督电话  
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可供下载表格
煤矿企业矿级领导(六长、三副总) 1、煤矿企业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带班下井计划 企业申请——县局办公室受理——资料审核——备案回复。 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[2010]23号、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》国家安监总局第33号令。


主办: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  晋ICP备06004910号-3 网站地图  
邮政编码:033200   网站技术服务电话:0358-4421987
网站标识码: 1411240003  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