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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
2018年03月14日 02:07:00 来源:临县卫计局

政务大厅卫计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
受理部门 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股 权利编号  
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医疗机构 法定期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5个工作日
办理主体 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股 办件类型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咨询电话 15135460101 监督电话  
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可供下载表格
1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;        3、符合《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标准》。 1、申请;
2、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》;
3、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》;
4、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正副本(验原件交复印件);
5、从业人员的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》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(验原件交复印件);
6、从事助产技术服务、终止妊娠手术和结扎手术人员(含医师和助产士)的执业证书、毕业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身份证、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》(验原件交加盖了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)。
  7、申请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;
  8、手术室平面图;

申请→受理→审查

→考核→现场考核

→审批→决定

→发证→办结

不收费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(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)和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》 附件

 

 

附件1: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   表样:

 

附件2: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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